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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工作自评及法律风险排查的通知
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16日 08:45 浏览次数:

各单位:

依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>的通知》(教政法厅〔20211号)要求,各高等学校应认真对照测评指标组织自评,并将自评报告作为年度法治工作报告的内容报送政策法规司。为落实《测评指标》要求,现就2023年度法治工作自评及法律风险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务必高度重视

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,要抓好本部门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工作,要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,同部署,同考核。要抓好本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年度考评,并将法治工作联络员工作业绩纳入个人年度公共服务绩效统筹考虑。

二、认真组织自评

各单位要依照《合肥工业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指标》(见附件),对本单位年度法治工作进行自评,自评报告应包括工作思路、具体举措、取得成效、存在问题等内容。请各单位于2024123日前,将自评报告纸质版(加盖公章)交至办公楼(一)106室(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ujian220088@163.com)。

三、做好风险排查

各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,在部门内开展法律风险排查,尤其要对部门网页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网上平台发布的各类文字、图片信息,进行全面摸排,杜绝出现侵权案例,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隐患。

联系人:杜老师  联系电话:62901810

附件: 合肥工业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指标

发展规划处

20241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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